精神科醫生如何診斷精神病?

每個人都會有情緒波動,或者有些極端的想法。如何界定一種情緒或者一個念頭是屬於不正常,甚至是有病? 要抑鬱到什麼程度才算是抑鬱症呢? 一般而言,一個精神病有兩部份── 一、病徵;二、病徵所引致日常生活功能上的影響或令個人感到困擾。精神科醫生在鑑定每一個病徵時,會考慮其持續性、嚴重性和其他伴隨的症狀。例如,在抑鬱症中,情緒是整天都顯著低落,持續超過兩個星期,並且有其他症狀 (例如疲倦及對事物失去興趣) 。這些病徵影響患者的功能,例如工作能力。最終,鑑定精神是否異常需要醫生的臨床技巧及經驗,所以若懷疑患有精神病,最好是尋求醫生的診斷。

精神科醫生評估病人時,會聆聽病人表述的感受和想法,以及觀察病人的行為。醫生亦會收集病人相關的背景資料及生活情況,以及親友對病者的觀察。醫生會根據一系列國際公認的診斷標準,來鑑定病人所患的精神病的種類,並且分析病人生活上各種問題如何促使精神病的發生。醫生利用抽血檢查及電腦素描等作為輔助,以排除身體其他部份疾病所導致的精神病病徵。所以,精神科醫生的臨床技巧以及病人是否願意透露病情,對於準確診斷精神病及計劃治療,是最為重要的。

如上述所言,精神病主要是靠醫生的臨床技巧去斷症,抽血檢查及電腦素描是輔助性質;情況跟確診身體其他部份的病 (如心臟病、癌症) 有所不同。這個分別是由於精神病所牽涉的器官是腦部,腦部是人體最複雜的器官。現今一般腦素描在技術上只可以顯示不少於幾毫米的病變組織,如腦腫瘤或出血,所以,絕大部分精神病中的腦細胞活動異常是不能被顯示出。例如,對於一個思覺失調的病人,一份「正常」的腦素描只是代表病徵不是由於腦腫瘤或腦出血而引致,但這些病徵肯定是由腦細胞異常的活動所造成,而且可透過藥物治療的。總括而言,所有精神病都是腦部病變所造成的。

參考資料:青山醫院精神健康教育資料